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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门娇妃:娘子,好好吃笔趣阁

扬帆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古代言情《农门娇妃:娘子,好好吃》,是作者“扬帆”独家出品的,主要人物有谷春香谷秋霖,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,小说简介如下:谷春香前世是个厨神,穿越到一个秀丽国贫苦的人家。父亲去逝,母亲被婆婆逼着改嫁,下面还有一双弟弟妹妹,家里亲戚都是极品,日子过得好不艰难。为了生存,谷春香带着一家人分家,当所有人都以为她们必死无疑之时,没想到谷春香却用自己的厨艺摆脱贫困,走上人生巅峰。...

主角:谷春香谷秋霖   更新:2024-10-16 18:1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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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谷春香谷秋霖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农门娇妃:娘子,好好吃笔趣阁》,由网络作家“扬帆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古代言情《农门娇妃:娘子,好好吃》,是作者“扬帆”独家出品的,主要人物有谷春香谷秋霖,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,小说简介如下:谷春香前世是个厨神,穿越到一个秀丽国贫苦的人家。父亲去逝,母亲被婆婆逼着改嫁,下面还有一双弟弟妹妹,家里亲戚都是极品,日子过得好不艰难。为了生存,谷春香带着一家人分家,当所有人都以为她们必死无疑之时,没想到谷春香却用自己的厨艺摆脱贫困,走上人生巅峰。...

《农门娇妃:娘子,好好吃笔趣阁》精彩片段


谷家大房的担忧丝毫不影响到谷春香一家四口,原本村子里头的人都以为谷春香得了失心疯,亲爹不在了,还闹着跟本家分家,村里所有人都以为这一家人在分家之后必定是死路一条。但没有想到峰回路转,谷春香居然靠着卖花生养活了一家人,原以为这镇上的人真的好花生这一口,直到谷书财也学着侄女的样子卖花生,赔得血本无归之后,村里头的人就跟看妖孽一般看着这个丑丫头。

能让镇上最红火的酒楼花高价的花生究竟有多么好吃,一直是村民们探讨的话题,但跟这些街头巷尾的八卦新闻相比,解决肚子的温饱问题才是最重要的,因为今年闹水灾,田地淹的都淹了,没淹的也没长出多少东西。

村里头的人,有门路的都走了,到镇上或是更远的地方找个差事,混碗饭吃也比留在村子里头饿死强。眼看着深秋快要来了,深秋之后便是寒冬,没有粮食熬不过这个冬天,连动物都知道挪窝,没有继续死守在村里的理由。

谷家算是一个例外,早年谷春香的爷爷在村子里头算是一个富户,虽然也不过是一个庄稼人,但好在人家地多,自己种不完还可以租给别人种,光收租子就可以做到吃喝不愁。

然而谷春香的爷爷是个种庄稼的好手,他的儿子们却不是。谷书亭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一个;谷书财是个财迷,他觉得与其在泥地里头种庄稼挣钱,还不如自己经商让钱来得更快;谷春香的父亲倒是能种庄稼,可是他死了,如今谷家的十几亩田地都拿给别人租种,他们早就做起了其他的营生。

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谷家就算再落魄,还没有到黔驴技穷的地步,就连当初从谷家分出来的孤儿寡母,也能靠着做花生的手艺维持下去。

谷春香又做好了三百斤花生,坐着方叔赶的马车,往镇上送花生去。

这次跟上次来相比,一路上变得荒凉许多。远近十多个村庄就属镇上最繁华,以往路上经过的时候,田地里还有一些种庄稼的,但是今天路上经过那些村庄的时候,很多房屋已经人去房空。

秋风渐起,谷春香穿了一件单衣,却也不觉得冷。她现在这个身体比较胖,作为拥有现代灵魂的她,可不甘心一辈子当一个胖妞,一有机会她就干活运动,想减掉一些身上的脂肪。

每天用淘米水选一遍脸,又用芦荟拌上蛋清当作护肤品,涂在脸上,别说用这个法子还挺有效,虽然现在谷春香的皮肤还是挺黑,但是已经有了一些温润的光泽,皮肤也比以前更加的健康。

谷春香还打算以后用山里头采来的那些野果子当作替代品,继续敷在脸上,过个一年半载,想必自己的皮肤肯定会比现在好。

这次去镇上卖完花生,谷春香还打算去采购一些小鸡小羊,交给弟弟妹妹们来养,到了明年就可以吃到新鲜的鸡蛋和羊奶,再也不用到外面去买。还有东边的那些山林,谷春香觉得那是一个取之不尽的宝藏,以后一定要多到那里去弄来食材,多做一些好吃的给母亲和弟弟妹妹,放着那么多不要钱的好食材不去用,谷春香觉得都对不起自己。

“方叔,这些村子都越来越荒凉了。”到镇上还需要不少的路,谷春香叼着一根狗尾草说道。

方叔话很少,只是回答道:“是呀,今年闹水灾,田里没有收到多少粮食,留在这里恐怕冬天会饿死。”

“那他们怎么不去深山里头,那里头有好多东西可以吃?”

方叔不由被谷春香的天真给逗乐了,“你以为人人都跟你这么大的胆,林子里头有毒蛇,有人熊,说不定还有其他的猛兽,只有猎户才敢呆在林子里头生存,普通的庄稼汉在深山里头熬一个冬天,那就是死!”

谷春香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人这样的脆弱,在她看来,即便机会渺茫,也比饿死要好。而且在整个自然界,人才是万物之灵,如果被一些野兽就吓得不敢到林子里取食物,那是胆小鬼的作为。

“方叔,你怎么不走呀?”

“我孤伶伶的一个庄稼汉能去哪里?无亲无靠,去哪里都是一个死,再说我今年还种出了一点儿东西,就我一个人吃的话,还不至于会饿死。”

谷春香嘴里头叼着狗尾巴草,用深不可测的目光看着方叔,“方叔,你以前是当兵的吗?”

方叔赶马的鞭子微微一颤,然后又装作若无其是的打在马儿身上,反问道:“丫头,你为什么这样问?”

“我看过你系马绳的方式,跟村里头的庄稼汉不一样,还有你身体好像特别壮实,从来没有看你生过病,而且你脸上的伤疤……”谷春香故意像是没心没肺的说一大堆,眼睛却在不断的注视着对方的表情,“反正我就是觉得你当过兵,从过军,我猜的对不对?”

“那我也猜你曾经拜过高人学艺,才能学得一手好厨艺,我猜的又对不对呢?”方叔故意不正面回答问题,慢慢解释说,“傻丫头,系马绳的方法是我爹告诉我的;天天种庄稼,身体自然比一般的人好;而我脸上的伤疤,是小时候跟别人打架时留的,并非是因为上战场。我说了这么多,应该打消掉你身上的怀疑了吧?”

“如果我说我更怀疑呢?”谷春香坏坏的笑着,可即便如此,她那张胖乎乎的长着黑斑的脸看上去也显得忠厚老实。

方叔握马鞭的手顿了一下,几乎差点儿让马停下来。

“呵呵,方叔,逗你的,我随便问一句,你何必解释得那样仔细?只是我家中最近常常闹贼,刚做好的小菜会被人无缘无故的吃掉半碗,蒸好的鸡蛋羹会被人先尝过几勺,连我家的厨具也被人动过,想看你是不是当过兵,学过武艺好教我一下,我也好用来防贼。”

方叔马上惊讶道:“还有这样的事情?该不会是你一双弟妹搞出来的恶作剧吧?”

“小雨和小霖虽然顽皮,但还不至于这样没有担当,只要他们跟我说一句,我马上会把他们想吃的东西做出来。只是这样一个无赖又不肯露面的家伙着实让人头疼,正想问问方叔,有没有方法帮我对付他?”谷春香用意味深长的语气问道。

方叔脸上一僵,失声笑道:“我能有什么办法?你们以后把做好的饭菜藏好呗!”

莫名的,谷春香看到方叔的老脸居然有点儿红,她心中了然,淡淡一笑的说道:“方叔,你跟镇上的福来酒楼熟不熟?知不知道他们老板的底细?”

“我一个庄稼汉,哪里会知道人家老板的底细?只知道这福来酒楼是镇上最红火的酒楼,在这里开了将近十年,掌柜的叫做文松,是一个挺有手段的男人,惯会油嘴滑舌,人品倒尚可,我曾经为他们的酒楼运过货物。”

“多谢方叔告诉我这么多。”眼见着方叔的马车已经走到镇上,离福来酒楼不远,谷春香轻笑着看向远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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