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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畅读精品小说

朴通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《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》,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,主角是林寻安妙汐,是著名作者“朴通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她有白月光,却不能和白月光在一起,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他这个合约替身。他拿着工资,为白月光做饭,两人相处的挺和睦。却没想,合约快结束了,他得病了,只剩下两个月的寿命。这时的他,还意外觉醒了前世记忆,这记忆还没啥用……没办法,他还是好好想想下辈子怎么投胎吧。可是,合约老婆这时只想假戏真做。...

主角:林寻安妙汐   更新:2024-08-28 04:1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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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寻安妙汐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畅读精品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朴通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》,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,主角是林寻安妙汐,是著名作者“朴通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她有白月光,却不能和白月光在一起,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他这个合约替身。他拿着工资,为白月光做饭,两人相处的挺和睦。却没想,合约快结束了,他得病了,只剩下两个月的寿命。这时的他,还意外觉醒了前世记忆,这记忆还没啥用……没办法,他还是好好想想下辈子怎么投胎吧。可是,合约老婆这时只想假戏真做。...

《我都要死了,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?畅读精品小说》精彩片段


星耀旋律娱乐公司,业务包括综艺节目制作、音乐制作、艺人培养、广告宣传等等。

而林寻所在的项目是音乐制作。

刚走进办公室内,就听到同事们杂乱无章的脚步声,大家神色慌乱,互相交谈,又匆忙穿梭。

经纪人王悦更是一脸焦急地拨打电话,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。

“这是怎么了?”

“你不知道吗?公司里面都炸开锅了,咱们最新准备的歌曲《遗憾》主唱楚明昨天出车祸了,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昏迷着呢。”

一名同事解释道。

《遗憾》这首歌曲是由著名作词家华文墨先生编写的,光这首歌公司就花了五百万的高价。

主唱楚明从早到晚足足练习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这才融会贯通,达到合作方满意的地步。

“草!他早不出车祸晚不出车祸,偏偏这个节骨眼上出车祸,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!”

“明天晚上同名微电影《遗憾》就要上映了,要是给不到片尾歌,公司将会面临十倍的赔偿!你们知道多少吗?那是足足五千万!”

王悦发疯一般猛拍桌子,手中的电话狠狠摔在了地上。

“完了!现在一切都完了!”

给不到交付歌曲,他这个经纪人八成要被公司下掉。

他不甘心,在公司足足混了十年他才努力攀爬到这个地步,因为主唱的意外导致他下台,他真的不能接受!

实在不行只能用练习的备份录音了,不过这也不行啊,练习的场地环境杂乱,里面有很多杂音,怎么能够放到电影上面呢。

王悦仿佛抽干力气一般瘫软在椅子上。

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。

“要不让林寻试试?我听过他唱歌,真的很好听。”

一旁的路漫漫双手撑着下巴,看着旁边的林寻。

路漫漫,工位在林寻的右边。

她穿着极为简单,纯色白衬衣,身上没有任何装饰品。

面容犹如一幅精心绘制的画卷,眉如远黛,双眸犹如清澈的湖水,鼻翼微微翕动,带着几分俏皮,

举止又透露着懒散,似乎对一切都不在意的样子。

“我赞同!阿寻唱歌真的很好听,同事们都知道的!”

邓辉也点点头,随后拉着林寻站了起来。

作为林寻的好兄弟,邓辉知道他一直渴望着一个机会能够成为知名的歌手。

但他不是为了自己出名,而是想让大家都能听到真正好听的音乐。

这时,项目里面同事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身上,就连平常高傲的王悦也看向了他。

“林寻唱歌一直不错的,他有空还去街边卖唱的,我好几次遇到过,确实很好听的。”

“对啊,让他试试吧,他不是经常帮楚明伴唱吗?这些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。”

“我赞同!”

同事们纷纷附和。

“街边卖唱的那能和正规的歌手比吗?”

王悦直接泼了一盆冷水。

“要想成为一个知名歌手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就能够成功的,想吃这碗饭一方面得靠老天,一方面得靠天赋和努力,你觉得你自己占哪样?”

对于林寻,王悦印象不佳,甚至可以说很差。

公司同事整天都忙着努力创作,练习,而他呢?

每次到点就下班,从来没有主动留在公司加班过,这样懈怠的人真的可以吗?

“我算了吧,公司里面这么多人,其他人比我唱的应该更好的。”

林寻感激的看了一眼路漫漫和邓辉,随后摇了摇头。

今天他来公司,其实就是想提出离职。

毕竟生命所剩无多,他想在最后的时间里面陪陪奶奶,以及那个已经离去的她。

路漫漫察觉出一丝不对劲。

往常的林寻对待事情很积极阳光的啊,今天怎么感觉他多了一丝惆怅无助?

“林寻,你怎么了?是最近遇到什么事情了吗?”

路漫漫站起身靠近,璀璨的美眸中带着担忧。

一旁的邓辉拍了拍他的肩膀,没有多说什么。

林寻患心脏病的事情,只有他一个人知道,他答应过林寻不要告诉任何人。

林寻不想让其他人因为他的离去而感到伤心。

“你们看看!他自己都觉得不行!”

王悦摇了摇头。

“你少说两句,你没让人家试怎么知道人家不行呢?”

路漫漫瞪了一眼王悦。

王悦瞬间安静下来。

按道理说,王悦身为经纪人,级别应该要比路漫漫大的,一般人不敢这么跟他说话。

但王悦总感觉路漫漫不是一般人,言语中总是透露着一股威压和权威,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应该有的。

有时候王悦都在怀疑路漫漫是不是公司总裁的千金女儿,被安排进公司内部考察之类的,不过这样的剧情确实太俗套了。

“对!我支持林寻!”

“我也支持他!”

“王哥,你就让他试试吧,就算不行我们也不损失什么。”

同事们对林寻的印象都特别好。

林寻上班见了每个人都会热情的打招呼,为人也十分阳光和善,还经常给同事带零食,这样的人谁能不爱呢?

众人意见一致,王悦也不再阻拦。

“好吧,林寻你唱两句试试吧,反正这首歌交不出去的话我也完了。”

现在索性就死马当作活马医了。

“我能唱自己想唱的歌么?”

“随便你。”

反正只是试唱而已,王悦并没抱多大的希望。

林寻点点头,从旁边桌子上挑选了一把吉他,轻轻拨动调整六根音弦。

随着手指在音弦舞动,带着磁性低沉又放松的声音从林寻身上传出。

“传说浩瀚星河有颗星星是她,”

“走出时间后仍选择留下...”

歌词开口,强烈的想念感传来,配合林寻独特的嗓音,瞬间让同事沉迷其中。

“她也许在最后的地点,在你的身边,在你的梦魇,如果看见她请别害怕,”

“神啊(高音),可不可以让我感受一下,看在我们彼此都放心不下,”

“就算一阵风一片叶一个眼神的触碰都好啊...”

唱着唱着,林寻眼睛红润。

思绪又回到了那个小山村的山坡上,两个无忧无虑的小身影在开心的嬉闹,畅谈着未来...

脑海中久散的童音响起,

“阿寻哥哥,你以后长大的梦想是什么呢?”

“我想成为一个知名的歌手,想让大家都能够听到我唱的歌,然后赚好多好多的钱,给奶奶治病...”

“好喔,茶茶支持你!阿寻哥哥你这么厉害,一定能完成自己的梦想的!”

两个小身影伸出手,紧紧牵在一起...


五年来,林寻表现得异常优异。

各种家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,和她相处的距离感也把握得十分恰当。

就连她的长期贫血,在林寻的细心照顾下也已经多年没有发作了。

在一起生活这么久,她早已经习惯了林寻的存在。

突然得知林寻将不久于人世,还要捐献自己的身体,她感觉很不舒服。

更让安妙汐难受的是,林寻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。

两人相处五年,虽然没有男女感情,但朋友的关系还是有的吧?

难不成在他的心中只是把自己当作单纯的一个雇主吗?

别以为你不跟我说,我就不知道了!

安妙汐沉思片刻,拿出手机拨起了电话。

“陈院长,我是安妙汐,能帮我查一下海浦市内一个名叫林寻的病人吗?”

“我想要他的详细情况,麻烦您了。”

“安总客气了,举手之劳而已,上次您给我们医院捐献大楼,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。”

“我查到之后就马上联系你。”

“......”

一段时间过去。

林寻下半身系着围裙,手上端着两盘菜走出厨房。

“安总,可以准备吃饭了,我去盛汤。”

安妙汐回过神来,看向林寻。

脸色略显苍白,似乎身材都消瘦了一些。

但他阳光温和的性格未改变过,对她永远都带着尊敬灿烂的笑。

桌子上。

红烧牛肉,炒猪肝、清炒菠菜配上一碗红豆排骨汤。

因为安妙汐贫血,林寻所有的菜品都是为她特意做的。

“安总,您慢慢吃,我先回房间了,有事情再叫我。”

林寻很清楚自己的身份,五年来,从来不敢上桌和安妙汐一起吃饭。

每次都是等她吃完之后,他自己再吃。

“站住!上桌一起吃吧,我有事情问你。”

“上桌就不必了,安总您有事情就说吧,我站在旁边就好。”

五年前,签订合同的时候,安妙汐说的话他一直都在心中谨记。

“记住自己的身份”、“不要幻想不切实际的事情”、“你我只是雇佣关系”。

“我让你上桌你就上桌!”

安妙汐柳眉轻皱,语气已然带着一丝怒意。

“好吧。”

秉着雇主就是上帝的原则,林寻只得点点头。

特意挑了桌对面比较远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,但他并没有动筷。

“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?”

安妙汐盯着碗中的红豆汤,拿起汤勺喝了一口。

闻言林寻一愣,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。

想了想又释然了,她这句话无非就是再次警告他不要有非分之想,两人并不是真正男女朋友。

况且她的白月光即将回国,估计想以此开口好让自己识趣离开。

“安总,请您放心,我一直谨记着雇佣关系,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。”

说完又小心的看了看安妙汐的脸色,又紧接着补充道。

“我最近还没有找到房子,如果安总要我现在就走的话也行,我可以先住我朋友那里。”

这样说应该万无一失了吧?

“我有说让你走吗?”

安妙汐脱俗的脸上生出一丝不耐烦,清澈的眼睛中带着冰冷的寒意。

“您的白月光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吗?我在这不好的吧...”

“对不起,昨天晚上不小心听到了您通电话的内容...”

林寻低下头。

在这栋别墅,安妙汐一直为她的白月光留了一个单独的房间。

里面保存着两人所有相关的物品。

林寻经常能够看到安妙汐进入那个屋子,一待就是几个小时。

出来的时候眼眶总是红红的。

刚来的时候,林寻第一次打扫房间,不小心进到了那个白月光的房间。

仅仅几秒钟,安妙汐仿佛发狂似的将林寻推了出去,并严声呵斥。

那也是安妙汐唯一一次对着林寻发火。

声称林寻要是再进入到这个房间,那她将会辞退林寻。

从那时起,林寻才明白那个白月光在安妙汐心中的地位究竟有多高。

关于他的一切东西都是其他人不能染指的。

现在白月光即将回国,他这个替代品是时候退场了。

对于这位白月光,林寻也有所耳闻。

他和安妙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,两人一起长大。

比起两人相处的漫长时光,林寻算不得什么。

“那不关你的事!合同约定多久就是多久,到期之后我不会多说什么,除非你想违约。”

看着安妙汐冰冷的眼神,林寻心中一颤。

违约的话,赔偿金额将会是支付佣金的十倍。

这是个天文数字,他是万万赔付不起的。

不过仔细想想也对,安妙汐自然不想当那个违约的人。

“我明白了,我会遵守合同的,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房间了,不打扰您吃饭了。”

说完林寻站起身,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。

看着林寻的背影,安妙汐紧紧咬了咬嘴唇,心中顿生无名之火。

自己明明是在关心他,他怎么一副不想跟自己多说话的样子?

“不吃了!你吃吧!”

安妙汐啪嗒一下将筷子狠狠拍在桌子上。

随后转身上楼。

坏了!

林寻暗叫不妙,肯定是自己偷听她的通话导致她不满了。

合同上可是有白纸黑字写了的,林寻不得侵犯安妙汐的隐私,否则安妙汐有权利辞退他。

不过这不是我自己想听啊,谁叫她在大厅打电话呢?

本来他自己的房间就离大厅很近,这也怪不得他啊。

林寻内心叫苦。

不管了,辞退就辞退吧,反正迟早都要离开的。

桌子上面的菜几乎都没怎么动,林寻将菜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冰箱。

他自己又泡了一包面。

他并不和安妙汐吃一样的东西。

毕竟林寻自己没有什么怪癖,没有吃别人剩菜的习惯。

吃完面后,林寻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研究歌曲配词。

白天,他在一家娱乐公司上班,主要负责给主歌手伴唱,也会帮歌曲填词。

上班的事情并不违反合同,这样在外人看起来也更加逼真。

看着桌子上面的一大堆草稿纸和乐谱,林寻无奈的笑了笑。

随后走到桌子面前坐了下来,看着窗口吊着的千纸鹤呆呆凝望。

“茶茶,对不起,最终我还是没有成为知名的歌手。”

“可能我很快也要来见你了...”

“在那边,我再唱歌给你听吧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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