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蜷缩在床上,身体似乎很轻,对身体掌控渐渐消散的感觉使得原本持续的痛感都越来越模糊,我想我应是快死了。
但我本就是抱着必死决心的,因而现下的状态只让我觉得解脱。
一只飞蛾朝着床边桌上的烛火飞去,我抓起一簇床上的稻草,用尽全力朝那边一掷,稻草没扔到飞蛾,但它受了惊,往别处飞了。
牢门吱呀一声被打开。
今天不是己提审过一次,怎么又来一次?
原本以为我会无声无息的死在今夜某个时分,没想到要在受刑中死去,我皱眉咬咬牙。
来人却似乎不是狱卒,因他穿着上乘料子做的长袍,我暂松了口气,透过被打肿的眼皮只能看到他纯白的袍角和锦靴。
来人看了我一会儿后叹了口气,“怀质抱真,即消将散。”
遂将自己外袍脱了,盖在我褴褛不足蔽体的衣衫上。
我知他好意,但此刻嗓子干得厉害,故只在心中对他道了声谢。
他吩咐狱卒取来温水和小勺,将水小心喂进我嘴里。
嗓子湿润了些,我开口道:“多谢。”
他朝我床旁的小凳坐下,我终于能看清他的脸。
他肌肤很白,是很健康细腻的白,看我的眼神并不像那些狱卒一样残忍贪婪,而是透着几分不忍和温柔。
我虚弱开口:“这小凳一角有根钉子尖冒出来,你.…..当心些…...”他朝我施礼笑了笑,“谢谢涵西姑娘。
还未介绍,在下姓王,名拂,字不可。”
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王不可,他是反贼李植绪的军师,算无遗策。
传闻,反贼李植绪一首战无不胜以至如今初登皇位,一半是军师王不可的功劳,一半是大将军徐真的功劳,虽这其中或有夸大之词,但也足见王不可的厉害。
“公子不必白费心思,博桓己经死了,尸体你们应该也看到了,你问千遍万遍都只有这一个答案。”
我冷了声音。
反贼李植绪取代博桓坐上现在的皇位,我让博桓逃走,自己却被抓到。
几天严刑下来,我都没招供博桓的下落,硬的不行,怎的这会儿派了王不可当说客,稍作关心,想对自己来软的了?
我不觉好笑,博桓是我在世间唯一的亲人,我怎么可能出卖他。
王不可点点头,“姑娘对李博桓如此一心一意,就没有其他需要顾虑的人了?
姑娘是否会顾念家乡和亲人?”
我沉默,从西岁有记忆时我便被送到乡下,对原先住的地方并没什么记忆,那时被身边唯一跟着的婆子使唤,后来到了十岁,又被她卖去青楼,时至今日,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亲人是谁。
“我没有家人,也没有所谓的家乡。”
王不可主动说道:“在下幼时与表弟徐真一同住在锦璞山,后出了山,再后来跟了太子,不料太子被贬。
反正跟都跟了,在下和表弟便跟他到底,一同造反了,好在现在造反成功,不然在下便是乱臣贼子了。”
他语气颇诙谐,我不由得微微笑了笑,这一笑扯得脸上新伤旧伤一齐牵痛起来。
我在心里叹了口气,这些狱卒真是狠,都说囚犯不会被打脸,约莫是因为我的脸太丑陋,故他们对着这张脸没有丝毫客气。
可惜没有镜子,不然可以看看自己现在更丑的样子。
“有些人相貌丑陋却内心纯净,有些人相貌好看却内心脏污。
姑娘不必挂怀于外表。”
是吗?
还第—次有人跟我这样说,我心下对眼前的男子反感越来越少。
王不可语带抱歉:“方才是在下思虑不周。”
他从怀中取出一瓶药,拿了其中一粒递给我,“这粒药可以止痛,姑娘暂且服下吧。”
虽然要死了,但能免去疼痛还是不错的,我欲接过药丸,但之前被吊着用刑,胳膊本就疼,方才唯一能动的胳膊又扔了稻草,此时疼的更厉害,一时竟抬不起来。
王不可己将药递到我嘴边,我不再讲究,张开嘴,一粒沁香的药滑入口中。
只须臾功夫,全身就不觉痛了,精神立马也好了很多,真是神药,“公子方才说自己的家乡在锦璞山,是锦绣的锦,璞玉的璞吗?”
王不可点头,“正是。”
“听这名字,那里似乎很美?”
王不可想了想道:“很美,山上美石林立,树木繁盛,奇花异草数不胜数。”
“锦璞山和表弟徐真就是公子珍视的家乡和家人吧?”
我望着远方,似乎能望到过去,“心中有珍视的地方和人很好,心便永远有归宿。
我和公子不同,我心中没有珍视的地方,我最珍视的博桓己经死了,我想我可以走得无牵无挂。
所以公子别白费功夫了,我这里,你什么都问不出的。
公子若对我有几分怜悯,不如给我个痛快,让我少受些罪。”
王不可短暂沉默后,问:“你和李博桓是怎么认识的?”